按照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天发经发〔2024〕25号)、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天发经发〔2025〕26号)要求,现将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支持企业智改数转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 11 月6日—2025年11月23日
二、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智改数转企业(机构);
(二)“智改数转”改造提升项目。
三、申报方式
需企业登陆“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https://qyfw.tfgyc.com/#/zct),按要求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
四、申报对象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4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四川成都)”信用服务栏失信惩戒对象,包括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五、申报内容
(一)智改数转企业(机构)
1.支持标准
支持开展“智改数转”综合服务、评估咨询、转化交易相关业务的企业(机构)入驻天府数智产业园,对纳入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名录库且承租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机构),给予10万元/年的补助。
2.申报条件
(1)企业申报当年(自然年度)须在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名录库;
(2)企业须与天府数智产业园方签订租赁合同,企业申报当年(自然年度)实际缴纳租金总额须不低于10万元;
(3)企业须实际开展经营且当年(自然年度)服务合同额(以实际发票金额为准)达到1000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实际经营佐证及人员社保缴纳证明;(2)租赁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3)服务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具体可详见“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事项申报指南附件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在“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上传PDF版本电子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四川天府新区智能制造局联系人处,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天府海创园二期1号楼30楼。
(二)“智改数转”改造提升项目
1.支持标准
对实施“智改数转”改造提升项目的企业,单个项目改造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2.申报条件
(1)企业申报当年(自然年度)须在四川省智改数转平台系统中自评且评估结果满足视为实施了数字化转型,即实现数字化转型覆盖(以当年《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为准);
(2)单个项目改造实际投资额需达到500万元以上(以政策存续期内实际发票金额为准),实际投入用于采用自动化技术或信息技术手段对部分核心设备或业务环节(包括设备系统、数据要素、信息安全、研发设计、生产管控、采购供应、营销管理、产品服务等)进行改造和规范。
3.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改造投资额凭证(包括相关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固投数据佐证材料及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
(3)四川省智改数转平台系统自评等级凭证;
(4)项目改造佐证材料,包括立项证明、改造方案、实施进展、取得成效、验收报告等。
具体可详见“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事项申报指南附件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在“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上传PDF版本电子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四川天府新区智能制造局联系人处,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天府海创园二期1号楼30楼。
六、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企业按照附件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二)智能制造局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联审复核;
(三)智能制造局会议审议并报请分管委领导审定通过后,在天府新区官方网站、“天新通”平台等官方渠道公示通过的企业名单3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无异议后按程序统一组织兑付资金。
七、注意事项
未注册“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的企业请及时进行账号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政策通”查找对应政策事项,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资料审核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请留意手机短信提示。
八、其他事项
逾期未提交兑现相关凭证材料,视为放弃该政策资金,申报过程中如有未清楚事项,请联系智能制造局联系人。
政策咨询联系人:高老师、车老师(智能制造局卫星互联网处),座机:68773975(手机:13568889069)、座机:68773392(手机:17760995187)。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8772357
特此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智能制造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