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3-17 至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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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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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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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温江区限额以上餐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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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2022年第四季度限上餐饮企业营业额同比增长0%(含)-5%、5%(含)-10%、1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2万元、3万元、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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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2年1-12月限上餐饮企业营业额同比正增长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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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1.区商务局 流通产业科:028-82668128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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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2〕25号)第十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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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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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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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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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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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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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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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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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21年1-12月及2022年1-12月营业额的同比增长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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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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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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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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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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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公司管理团队(温江片区)的组织架构情况(含在温企业管理团队的人员情况)(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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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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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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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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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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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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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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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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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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