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2023-03-17 至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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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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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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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在温江区依法注册登记,且财务结算、统计报表、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温江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及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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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年出口规模突破300万美元、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或年出口增量突破2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的外贸实绩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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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在温江区依法注册登记,且财务结算、统计报表、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温江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及行业协会,未依法纳税或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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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1.区商务局 外经外贸科:028-82766352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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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2〕25号)第十一条。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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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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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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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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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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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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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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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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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三证合一材料、进出口资格证书、报关单(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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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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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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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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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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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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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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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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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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