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资金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川财农〔2020〕37号

各有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有关精神,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

请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20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246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认真编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要按照市级审批、省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严格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实施方案若需调整,须按原渠道履行报批备案程序。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照市级审批的实施方案,及时组织绩效考评。于2020年12月底前,将2018年-2020年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情况的绩效考评报告报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2020年省级预算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如果上述资金预算有所调整,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将及时按照批准的预算另行发文予以调整。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3日

川财农(2020)37号附件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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