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2023-03-03 至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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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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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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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新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相当级别称号;新获得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新获得“四川省技术能手”及相当级别称号的给予3万元奖励;新获得成都市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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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相当级别称号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6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得“四川省技术能手”及相当级别称号的给予3万元奖励。新获得成都市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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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申报企业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偷、逃、漏税等其他影响企业申报的前科劣迹情况。申报人才须全职在邛崃工作,社保缴纳关系在邛崃,一般应在邛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且不超过24个月,与企业签订连续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提前退休。申报人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工作岗位上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在所从事行业或领域取得一定成绩。申报人才为企业法人的,其经营创办的企业应符合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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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88791289电子邮箱:qlsrsrc@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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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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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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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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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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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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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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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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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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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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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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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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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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