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3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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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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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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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企业吸纳合作院校学生实习的,可申请实习补贴,补贴按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20人/年,补贴时间不超过4个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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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 (二)与国外知名学校(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建立实训基地并完成“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备案”; (三)上一年度吸纳合作高校本科以上在校学生到企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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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2.《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备案证明》; 3.合作高校出具的派遣在校学生到企实习商洽函(附学生名单); 4.实习学生个人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外保险单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申报渠道 由企业填写《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表3-1)并向所在功能区或镇(街道)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功能区受理区域内“四上”企业,其余由所在镇(街道)受理。 审核单位:区人社局。 五、政策咨询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金永进,8247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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