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求《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代拟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我厅对《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进行了出台后评估调研,起草了《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代拟稿)》(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条例》),已列入省政府2023年立法项目,现将《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代拟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信函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邮编:610051)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5303530@qq.com。

附件1: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代拟稿)

附件2:《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代拟稿)起草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28-86703762)

本文转载自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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