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0-04-07 至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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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双流区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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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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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5,0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在成都市双流区实际管辖范围内,且符合双流区主导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为双流区成功引荐外商投资企业的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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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到资100万美元—1000 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5000 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以上,新设外资企业按8‰、9‰、10‰给予奖励;存量外资企业按6‰、7‰、8‰给予奖励。对引进项目到资1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中介机构,按2‰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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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已在双流区实际管辖范围内注册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在政策实施期内实际到位 外商直接投资(FDI)不低于100万美元的企业;与双流区政府或区级部门建立委托招商关系的中介机构或企业,成功引进投资总额达 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在项目注册的一个顺延年内实际到位 外商直接投资(FDI)100万美元及以上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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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唐慧 028-85827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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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1. 成都市双流区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政策
03
材料列表
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骑缝章),一式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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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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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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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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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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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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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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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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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政策奖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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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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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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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骑缝章),一式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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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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