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为支持各地农业公共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7号)等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264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污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7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17日

5-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公告表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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