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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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1-29 至 2022-12-02
责任单位
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在青羊区纳税的企业
支持标准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

联系方式

石家伟 86242662

本文转载自青羊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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