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2022-09-27 至 2022-10-08
|
责任单位 |
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
|---|---|---|---|
| 责任处(科)室 |
产业发展处(供应链发展处)
|
最高奖励金额 |
6,0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支持企业建设基础性、功能性、具有明显公益属性的行业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
|
||
| 支持标准 |
对申报获批当年度开始与平台开发、推广、使用直接相关的硬件购买(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软件研发(外包或自建)等实际投入金额的50%计算,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
||
| 申报条件 |
1. 注册地在成都市的行业协会、院校、国有企业(仅含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2. 近2年内(指2020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期间)无违法行为,且法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平台已列入市级(含)以上推广使用。 4. 申报项目没有享受且未在申请同类财政支持资金。 5. 拟定了《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且承诺验收时完成以下目标任务:能够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和完成项目,平台会员数量年均增长30%以上。 |
||
| 联系方式 |
林晓丹 61884026 |
||
1.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自证,若申报材料作假,申报程序即刻终止(已兑付资金将由口岸物流、财政部门追缴)。
2.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部门人员。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途径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本
|
|---|
|
1
|
经市级(含)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认可性文件等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无
|
无
|
|
2
|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服务对象数量、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无
|
无
|
|
3
|
非经营性平台须提供ICP备案证复印件,经营性平台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1.以上许可在2022年4月8日及以前取得;
2.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 |
无
|
|
4
|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页面截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无
|
无
|
|
5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
|
无
|
|
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2年三大财务报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无
|
|
7
|
项目资金预算明细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无
|
下载
|
|
8
|
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无
|
下载
|
|
9
|
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签字盖章
|
下载
|
常见问题:如何界定“平台已列入市级(含)以上推广使用”?
回复:1,在《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 年度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和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评选结果的通知》中被明确列为推广使用的平台;2,平台已实际投入运营6个月(含)以上、集聚上下游各类会员300家(个)以上、前期推广使用效果良好,且经市级(含)以上主管部门盖章认定。此两种情况均视为“已列入市级(含)以上推广使用”。
本文转载自天府蓉易享,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