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摘要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团委、工商联、残联,市属各高校: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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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团委、工商联、残联,市属各高校: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