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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8 至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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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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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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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数字经济青年人才创业获得区内银行贷款的,创办者个人或团队在企业持有股份不低于30%,贷款5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最高50%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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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入选新津数字经济企业和实行智能化改造的传统企业名单; (二)2022年1月1日后获得区内非政策性银行贷款; (三)创办者个人或团队在企业持有股份不低于30%;(四)每年申报前一年度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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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成都市新津区支持数字经济青年人才发展十条政策申请表》 (二)创业个人或团队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创业团队名单和简介(仅团队提供); 4.创业个人或团队持股证明; (三)企业资料 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贷款合同及借款凭证、还款凭证复印件; 8.支付贷款利息的清单及凭证(利息回单);9.银行出具的非政策性贷款的认定说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支持数字经济青年人才发展十条政策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2.受理单位:产业功能区;3.审核单位:区财金局。 五、政策咨询 区财金局(肖易,8252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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