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3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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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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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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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及细则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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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高层次人才1.工作期间社会保险费在新津本地解缴(不低于6个月)。2.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服务期不低于3年),其中企业高管所在企业仅限上一年度纳税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或与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企业;二是在新津创办企业,创办者个人或团队(创业团队中符合条件的人才不少于3人,团队级别按团队带头人级别确定)在企业持有股份不低于30%。(二)专业人才、一般人才1.与新津企业签订不低于3年及劳动合同;2.工作期间社会保险费在新津解缴(不低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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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高层次人才、专业人才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2.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3.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任命文件;4.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二)一般人才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劳动合同、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申报渠道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由向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审核单位:区教育局五、政策咨询区教育局(陈波,8251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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