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6 至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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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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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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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鼓励在津职业院校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地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学生每人2000元/证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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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在津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在新津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 (三)每个工种(专业)只能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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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支持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十条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申报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www.scpxjd.com)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截图;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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