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关于成都市郫都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一、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一)成都市郫都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区级预算资金30万元,业务主管部门为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主要用于扶贫培训、对口帮扶、援彝援藏等。
(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1万元,业务主管部门为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主要用于帮扶犀浦街道犀浦村动态监测户陈林。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成都市郫都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实际使用18.73万元,其中用于对口帮扶0.33万元;援彝援藏17.4万元;动态监测户产业帮扶1万元。
三、政策依据
(一)《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
(二)《成都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21]8号)
(三)《成都市郫都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郫财函[2021]130号)
附件:1.《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成都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成都市郫都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9日
1909关于转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财制【2021】8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郫都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郫财函[2021]130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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