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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3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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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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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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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及细则解读对新引育符合新津主导产业的高端人才,在本地企业从事全职工作、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按照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工作补贴,按照4:3:3比例分3年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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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高端人才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服务期不低于3年);(二)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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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二)个人资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人才认定相关材料;3.全职劳动合同复印件;4.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5.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三)企业资料6.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7.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申报渠道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审核单位:工业企业由区经信局审核;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区商务会展局审核;新闻出版、影视业企业由区委宣传部审核;文化旅游业企业由区文体旅局审核;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五、政策咨询区委人才办 82595053 82593582六、说明事项高端人才参照成都市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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