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2022-08-12 至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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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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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科技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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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2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在2022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购买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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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项类别 |
审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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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购买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企业每户每年最高20万元的经费补贴。 对购买科技部门确定的重点引导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补贴; 对购买科技部门确定的一般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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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申报企业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科技保险实行一年一投,按年补贴,对采用一次趸交数年或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险不予补贴。同一保单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3.对同一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5年; 4. 申报企业仅限填写一份科技保险补贴申报表,企业购买的多份保单均在同一申报表中申报; 5. 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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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袁老师 028-65575925、028-61881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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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16号)
1.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2.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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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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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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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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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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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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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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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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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在各级政府部门已获得财政资金保险补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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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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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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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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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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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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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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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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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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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类保险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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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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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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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保险的转账证明材料(银行进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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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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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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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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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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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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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保单、保费发票、保险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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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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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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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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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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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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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技保险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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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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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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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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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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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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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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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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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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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提供,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3人,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3人,则自主选择上传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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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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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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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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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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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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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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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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