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近日,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6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预算3010万元已于2020年底提前分配下达,此次分配下达省级资金预算5614万元。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根据成都东部新区和简阳市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政策因素、绩效等考核结果等4个因素,对本批次下达资金预算5614万元进行了分解下达,其中:成都东部新区2274万元,简阳市3340万元。同时,要求两地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项目,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衔接资金总规模的50%

本文转载自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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