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

近日,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51号),下达我市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9281万元,其中,已提前下达7631万元,本批次下达1650万元(中央资金预算1050万元省级资金600万元涉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工代赈任务。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水务局、市发改委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和《关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财农〔202326号)要求,结合下达资金任务和因素测算要求,对本批次下达资金预算1650万元进行了分解下达,其中:成都东部新区650万元,简阳市1000万元。同时,要求两地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项目,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不低于下达至县中央资金的60%、省级资金的50%,且不低于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本文转载自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0)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176-2829-501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usiness@hc-xk.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节假日休息

添加微信
添加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