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21〕7-14-01-02-节能技术改造补贴奖励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7-10 至 2023-09-10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符合国家、省、市节能降耗的工业领域实施的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效能提升、能量系统、电机效能提升、能量系统优化、可再生能源替代、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等项目。
支持标准

获得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补助资金的项目,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0%进行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省、市节能降耗的工业领域实施的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效能提升、能量系统、电机效能提升、能量系统优化、可再生能源替代、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等项目。

联系方式

1.区经信局 安全监管与生态环境保护科:028-82782282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1〕7号)第十四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企业所得税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含全年数据);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备
3
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备
4
项目竣工报告(包括:项目建设总体情况、企业能源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项目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等);
申请人自备
必备
5
年节能量在3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人自备
必备
6
2022年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产值或营业收入报表(仅规上企业提供,工业产值表B204-1、建筑业产值表C204-1、服务业营业收入表F203、批零商贸营业收入表E103,表S103);
申请人自备
据实提供
7
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报表(仅规上企业提供,表206);
申请人自备
据实提供
8
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相关情况报表(仅规上企业提供,表107-1、表107-2);
申请人自备
据实提供
9
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发票和入账凭证复印件(仅规下企业提供);
申请人自备
据实提供
10
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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