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3-23 至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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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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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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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完成投运的变电站,按照电压等级给予供电公司奖励,新(扩)建50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每座奖励100万元,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每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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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按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投运的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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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张文卉:0286188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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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
03
申报流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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