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驻企业租赁经认定的产业载体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3-16 至 2023-03-31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支持新入驻企业租赁经认定的产业载体,给予前三年80%、后两年50%房租补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一)新入驻企业租赁新津区范围内经认定的产业载体。(二)新入驻事项发生在“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特别说明”申报范围期间。(三)与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三、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2
企业认定为总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总部企业认定材料或投资协议等)
申请人自备
3
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
申请人自备
4
企业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申请人自备
5
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6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自备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0)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176-2829-501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usiness@hc-xk.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节假日休息

添加微信
添加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