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3-16 至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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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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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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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经认定举办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等涉农主题会节,且使用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按其场地租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兼具“云上会节”新模式的涉农主题会节,再给予30%的上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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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在我区举办经认定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且达到支持标准的涉农主题会节的市场主体。 (二)举办会节活动提前报区商务会展局成功备案。 (三)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且符合本政策支持条件的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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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申请文件(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方案、涉农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基本情况)及备案文件; 3.展场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支付凭证、发票等; 4.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等涉农主题认定材料;5.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申报主体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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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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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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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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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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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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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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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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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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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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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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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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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认定为总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总部企业认定材料或投资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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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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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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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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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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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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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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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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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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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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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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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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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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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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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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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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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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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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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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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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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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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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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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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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