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村会节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3-16 至 2023-03-31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经认定举办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等涉农主题会节,且使用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按其场地租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兼具“云上会节”新模式的涉农主题会节,再给予30%的上浮补贴。
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举办经认定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且达到支持标准的涉农主题会节的市场主体。 (二)举办会节活动提前报区商务会展局成功备案。 (三)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且符合本政策支持条件的民营企业。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申请文件(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方案、涉农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基本情况)及备案文件; 3.展场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支付凭证、发票等; 4.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等涉农主题认定材料;5.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申报主体加盖鲜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2
企业认定为总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总部企业认定材料或投资协议等)
申请人自备
3
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
申请人自备
4
企业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申请人自备
5
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6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自备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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