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3-16 至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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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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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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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组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研究机构落地新津,对注册独立法人公司运行的,经认定,给予20万元开办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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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申报主体为在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研究机构(主要研究领域: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与升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及城际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专用研究设施、公共实验平台、公益基础设施等科技基础设施)。 (三)与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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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开展属于申报条件中主要研究领域方向的有效科研课题佐证材料(与标准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软著、专利、论文等),研究机构或主要研究成员名单。 (四)与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签订的处于有效期的投资协议(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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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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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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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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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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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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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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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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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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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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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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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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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认定为总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总部企业认定材料或投资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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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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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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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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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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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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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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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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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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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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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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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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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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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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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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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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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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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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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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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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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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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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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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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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