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智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项目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3-16 至 2023-03-31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采用“物联网+智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的项目,按其基础设施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新津区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 (二)经认定“物联网+智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 (三)项目具有相关土地证明资料。 (四)项目经过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 (五)正常生产经营,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须详细介绍业主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种植作物情况、项目建设具体内容等); 3.“物联网+智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认定材料; 4.土地流转合同、设施项目建设合同、土地合法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平面示意图以及相关施工图纸、建成后的照片; 6.基础设施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如有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工程审计报告)等; 7.合法票据(建造智能设施的原始合法票据作为现场审核的依据); 8.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9.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 10.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申报主体加盖鲜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2
企业认定为总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总部企业认定材料或投资协议等)
申请人自备
3
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
申请人自备
4
企业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申请人自备
5
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6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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