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3-16 至 2023-03-31
|
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责任处(科)室 |
无
|
||
|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采用“物联网+智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的项目,按其基础设施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
| 申报条件 |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新津区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 (二)经认定“物联网+智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 (三)项目具有相关土地证明资料。 (四)项目经过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 (五)正常生产经营,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
|
||
|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须详细介绍业主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种植作物情况、项目建设具体内容等); 3.“物联网+智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认定材料; 4.土地流转合同、设施项目建设合同、土地合法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平面示意图以及相关施工图纸、建成后的照片; 6.基础设施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如有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工程审计报告)等; 7.合法票据(建造智能设施的原始合法票据作为现场审核的依据); 8.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9.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 10.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申报主体加盖鲜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途径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本
|
|---|
|
1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
2
|
企业认定为总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总部企业认定材料或投资协议等)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
3
|
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
4
|
企业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
5
|
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
6
|
其他相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