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改造咨询诊断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3-16 至 2023-03-31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企业聘请经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实施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服务,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费用进行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
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新津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正常生产经营,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二)聘请服务机构开展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实施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服务。(三)每户企业只对应补贴一家服务机构提供的诊断服务。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同、协议;3.支付服务费用凭证; 4.企业智能化升级咨询诊断报告;5.改造完成投入使用证明;6.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7.其他相关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2
企业认定为总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总部企业认定材料或投资协议等)
申请人自备
3
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
申请人自备
4
企业正常经营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票据及图片等)
申请人自备
5
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6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自备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0)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176-2829-501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usiness@hc-xk.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节假日休息

添加微信
添加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