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22〕25-10-01-01-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加速发展(扶持2022年第四季度)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3-17 至 2023-04-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2022年在库的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包括: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4类行业)。
支持标准

对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同比增长10%(含)—20%(不含)、20%(含)—30%(不含)、30%(含)—40%(不含)、40%(含)—50%(不含)、5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

申报条件

规模以上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比增长10%及以上。

联系方式

1.区商务局 服务业发展科:028-82766312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2〕25号)第十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1年1-11月及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相关截图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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