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22〕25-07-03-01-激励服务业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扶持2022年第四季度)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3-17 至 2023-04-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在2022年9—12月期间新增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项目)。
支持标准

对2022年9—12月期间新增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在2022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含)—3000万元、3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3亿元、3亿元(含)以上的项目(不含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申报条件

在2022年9—12月期间新增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在2022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含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项目)。

联系方式

1.区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028-82766312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2〕25号)第七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固定资产投资(2022年12月)完成情况表(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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