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3-10 至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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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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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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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区内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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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 2022 年期间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增量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 1 年,各级财政补贴的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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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担保贷款增量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享受贴息时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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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1.区财政局(区金融局) 资本市场科:028-82668579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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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温府发〔2022〕15号)第十一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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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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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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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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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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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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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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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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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支付贷款利息的清单及凭证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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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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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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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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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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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当年最新的人行企业征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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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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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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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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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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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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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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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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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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