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3-10 至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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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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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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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温江区的企业或其核心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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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按募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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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首次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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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1.区财政局(区金融局) 资本市场科:028-82668579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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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22〕21号)第七条第(一)款。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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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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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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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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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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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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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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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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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出具的同意上市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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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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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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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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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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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账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资金投入温江区项目的相关佐证、项目完工验收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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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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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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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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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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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管理团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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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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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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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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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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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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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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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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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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