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22〕21-07-01-03-企业在境内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上市支持)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3-10 至 2023-04-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温江区的企业或其核心管理团队。
支持标准

按募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首次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联系方式

1.区财政局(区金融局) 资本市场科:028-82668579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22〕21号)第七条第(一)款。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出具的同意上市佐证;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资金到账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资金投入温江区项目的相关佐证、项目完工验收佐证;
申请人自备
必备
3
核心管理团队花名册;
申请人自备
必备
4
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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