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3-10 至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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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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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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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的金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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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1.在温江区内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2.在温江区内银行、保险、证券等独立法人总部金融机构全职工作满两年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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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金融人才在温江区内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奖励资金由其所在企业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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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1.区财政局(区金融局) 资本市场科:028–82668579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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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22〕21号)第三条第(二)款。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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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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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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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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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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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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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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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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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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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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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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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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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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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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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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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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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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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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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温全职工作满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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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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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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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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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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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温江缴纳满2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同单位工作年限可累计,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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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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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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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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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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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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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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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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