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22〕21-03-02-金融人才提升奖励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3-10 至 2023-04-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的金融人才。
支持标准

1.在温江区内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2.在温江区内银行、保险、证券等独立法人总部金融机构全职工作满两年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金融人才在温江区内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奖励资金由其所在企业代为申请。

联系方式

1.区财政局(区金融局) 资本市场科02882668579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22〕21号)第三条第(二)款。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持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必备
3
持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温全职工作满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4
持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温江缴纳满2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同单位工作年限可累计,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5
诚信申报承诺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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