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7-01 至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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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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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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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对评为区级以上示范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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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示范基地,且属于 我区主导产业的,分别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 一次性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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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对评为区级以上示范基地的,给予经费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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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28-83667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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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受理。受理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现场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退回申请材料。
(三)审定。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经科信局(提供当年主导 产业名单)和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资金拨付。 审定通过后,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由区人社 局拨付;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奖励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按程序将相关资金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向相关企业发放。
03
材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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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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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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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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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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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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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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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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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认定印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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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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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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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格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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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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