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7-01 至 2023-07-31
责任单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我区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支持标准

对建立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支持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

联系方式

028-83667737

02
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受理。受理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现场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退回申请材料。

(三)审定。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经科信局(提供当年主导产业名单)和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资金拨付。 审定通过后,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由区人社 局拨付;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奖励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按程序将相关资金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向相关企业发放。

03
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花名册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加盖公章后,PDF格式上传。
2
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PDF格式上传。
3
《就业创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代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大学生不提供)
申请人自备
必要
PDF上传。
4
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转账凭据
申请人自备
必要
PDF格式上传。
5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考核评价意见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PDF格式上传。
6
见习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PDF格式上传。
7
示范基地认定印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加盖公章后,PDF格式上传。
8
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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