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7-01 至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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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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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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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我区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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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建立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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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支持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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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28-83667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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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受理。受理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现场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退回申请材料。
(三)审定。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经科信局(提供当年主导产业名单)和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资金拨付。 审定通过后,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由区人社 局拨付;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奖励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按程序将相关资金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向相关企业发放。
03
材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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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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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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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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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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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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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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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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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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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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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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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后,PDF格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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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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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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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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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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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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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格式上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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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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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代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大学生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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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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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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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上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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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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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转账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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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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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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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格式上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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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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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考核评价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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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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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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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格式上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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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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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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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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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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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格式上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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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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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认定印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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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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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后,PDF格式上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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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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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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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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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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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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