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全额补贴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补贴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1-06 至 2023-06-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申报对象
成华区区域内按规定正常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场主体
支持标准
(一)成华区各市场主体 2022 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补贴在属地办理。
(二)尚未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财政部、发政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要求,“在 2022 年 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期间,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缴纳 2022 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视为按规定正常缴纳,享受全额补贴政策。
申报条件
成都市成华区区域内按规定正常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场主体,适用本方案。
市场主体,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
(四)个体工商户;
(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联系方式
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4120228

本文转载自成华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0)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176-2829-501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usiness@hc-xk.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节假日休息

添加微信
添加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