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4-01-20 至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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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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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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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统计关系在锦江区范围内,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含)的社会投资类重大产业化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滞后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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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一)项目纳入锦江区投资统计,且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超进度投资额50%(含)以上的社会投资类重大产业化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二)项目纳入锦江区投资统计,且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超进度投资额30%(含)—50%以上的社会投资类重大产业化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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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统计关系在锦江区范围内,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含)的社会投资类重大产业化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滞后项目)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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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贺梦珂; 联系电话:86661920,15202840421; 邮箱:986212714@qq.com; 办公地址: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15楼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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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1. 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江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03
材料列表
企业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反映相关情况,不得重复申报,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依法追回已支付奖励,并追究企业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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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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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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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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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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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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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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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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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申请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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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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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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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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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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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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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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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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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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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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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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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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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表、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工程量及计价明细、支付凭证、施工合同及现场照片以及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应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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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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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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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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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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