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品牌商业落户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6-23 至 2024-06-24
责任单位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申报《大北街一兴贤街业态提升支持政策》的主体为注册和实际经营服务地址统一,在大北街-兴贤街特色街区项目区域范围内入驻的商家企业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商家企业经营业态符合《大北街一兴贤街业态升级指导目录》鼓励类业态范围,经营场地符合街区总体规划布局。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或在我市尚有欠税未缴清的商家不予支持。
支持标准

支持国内外连锁品牌店、旗舰店,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成都老字号、黑珍珠品牌,成都首店能级以上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店落户街区发展,对经营面积达到 100 平方米、300 平方米500平方米、800平方米以上的商家企业,正式经营后,分档给予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申报“支持品牌商业落户”奖励的商家企业,提供品牌认定、经营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对外联络与总部经济科:夏祥 13679062935

02
政策依据
1. 大北街-兴贤街业态提升支持政策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商家企业公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运行情况、申请支持条款及资金金额等内容
申请人自备
必要
3
企业承诺书。包含申报资料、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纳税无欠缴税款,申报项目未享受峡本级其他政策 (含招商引资协议约定扶持政策)的承诺。
申请人自备
必要
4
申报“支持品牌商业落户”奖励的商家企业,提供品牌认定、经营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05
常见问题

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作为申报材料的收集、初审主体(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实体化运行前,由成都市文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暂时代理),初审认定通过后,提交邛崃市商务局。由邛崃市商务局会同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规自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酒中心、文君街道、临邓街道、成都文脉公司等相关单位联合复核会审后,按程序予以兑现。

本文转载自邛崃市,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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