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2020-06-11 至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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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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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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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具有我市户籍的个人。本办法所涉及的单位、公民、法人等申报主体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或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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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1 )职务发明专利 3 0 0 0 元/件;非职务发明专利 1 5 0 0 元/件。(专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 (2 )对通过P C T 途径,或事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审查后,直接向外国国家(地区)提交申请而获得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新获得授权专利的资助: 对获得美、日、欧盟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6 0 0 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3 0 0 0 元;其他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 0 0 0 元,非职务发明专利2 0 0 0 元。 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并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最多给予3 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上述两项同一专利权人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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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获得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和非职务发明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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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肖肃鑫 联系电话:183802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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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申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详细资料参照申报指南) (二)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资助申请是否符合本办法进行形式审查。 (三)对外公示。对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的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经调查属实并需调整的,由市市场监管局重新审核。 (四)审核批准。市市场监管局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资金拨付。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市市场监管局按资金审批程序申请并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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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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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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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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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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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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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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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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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2021年度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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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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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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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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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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