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3-04-01 至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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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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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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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3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1.补助(奖励)对象为我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符合支持条件,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已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或同类专项资金补助的主体、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 3.近三年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已列入失信对象的,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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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1、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2、年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3、年出口额达到3000万美元,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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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通过自主经营权出口,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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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28-83048084 黄崇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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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1.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企业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审核→资金拨付
04
材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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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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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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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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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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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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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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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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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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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奖励)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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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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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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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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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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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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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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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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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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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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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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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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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街道)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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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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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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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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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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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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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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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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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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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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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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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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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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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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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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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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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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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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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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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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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查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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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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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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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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