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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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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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新经济和信息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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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10,0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集中建设100亩以上智能物联网、机器人作业等一体化现代生产设施设备,新建高标准种苗繁育工厂化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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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按照投资总额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获得其他类补助不再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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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规模必须达到集中建设100亩(含)以上; 2.大田须上机械化、信息化设施设备; 3.育苗车间为智能大棚; 4.项目建设地为天府蔬香现代农业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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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张冲明 1356889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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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1. 中共彭州市委办公室 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 中共彭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03
材料列表
1.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自证,若申报材料作假,申报程序即刻终止(已兑付资金将由资金拨付部门追缴)。
2.申请人自备类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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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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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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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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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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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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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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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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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补助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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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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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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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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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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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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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成都市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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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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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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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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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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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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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证明材料、项目用地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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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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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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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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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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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申报项目的备案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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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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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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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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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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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设施投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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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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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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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投入资金情况,包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相关正规票据、银行对公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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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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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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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审计部门采购范围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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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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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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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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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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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平面布局图、区位图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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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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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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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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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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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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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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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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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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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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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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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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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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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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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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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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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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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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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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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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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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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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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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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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