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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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金牛区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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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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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2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从金牛区外引进(包括新设、并购、扩股,原金牛区内企业增资、改制、重组除外,下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关系均在金牛区的符合三大主导产业(现代都市工业、现代商贸商务、现代科创服务)、六大特色产业(轨道交通、北斗应用、现代商贸、特色商务、医药健康、科创文创)及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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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1.引进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企业,对引荐者或引荐机构按所引进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限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申领一次)。 2.引进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外币按人民币汇率折算)的外资企业,对引荐者或引荐机构按所引进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限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申领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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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涉及“一般奖励”的,所引进企业在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后,引荐者或引荐机构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新引进企业确认书向企业引进街道办事处领取先行兑付奖励;所引进企业在注册资本实缴到位后,引荐者或引荐机构将《金牛区引荐区外投资奖励申请表》、引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银行单据复印件、引荐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引荐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特别奖励所涉及的其他印证材料报送至企业引进街道办事处申领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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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成都市金牛区投促局项目统筹部雷蕾 028-87705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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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1. 中共成都市金牛区委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牛区引荐区外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用户提交→属地街道审核(线上审核完成)
04
材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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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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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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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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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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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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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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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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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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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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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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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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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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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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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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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银行单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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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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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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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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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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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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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荐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引荐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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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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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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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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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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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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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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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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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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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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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引荐区外投资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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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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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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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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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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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新引进企业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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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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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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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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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常见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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