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12-01 至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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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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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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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注册登记、税务解教和统计关系在温江区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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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2022年1—9月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25%(含)—30%、30%(含)—35%、35%(含)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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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2年1—9月销售额同比增长25%(含)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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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1.区商务局 流通产业科:028-82668128 2.区政务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3.区统计局 服务业科:028-82714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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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2〕25号)第十条第(四)项。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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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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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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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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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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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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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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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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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年1—9月及2022年1—9月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相关截图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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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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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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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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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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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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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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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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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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