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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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1-29 至 2022-12-02
责任单位
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在青羊区纳税的企业
支持标准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载体的,按上级资助到位资金的 50%,给予运营机构不超过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载体。

联系方式

石家伟 86242662

本文转载自青羊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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