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2022年鼓励外地建筑企业扎根彭州奖励事项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2-01 至 2023-03-01
责任单位
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50,000.00
申报对象
国内建筑业龙头企业在彭州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
支持标准

国内建筑业龙头企业在彭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纳入本地统计库且2022年建筑业产值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激励资金。

申报条件

1.2022年国内建筑业龙头企业在彭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资质的子公司,且申报产值已入统;

2.2022年建筑业产值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3.无拖欠税费、社保费、农民工工资,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方式

刘鹏 028-83873251

02
政策依据
1. 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住经济基本盘政策措施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统计局审查产值报送情况→住建局审查→市财政局审查

04
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2022年注册独立法人子公司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3
建筑业产值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盖章确认
4
入统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
5
成立独立法人有资质的子公司奖励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下载

本文转载自彭州市,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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