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2022年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奖励事项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2-01 至 2023-03-01
责任单位
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50,000.00
申报对象
彭州市本地入统资质建筑企业。
支持标准

1.对2021年报送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含)以上、且2022年产值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1万元一次性激励资金。

2.对2021年报送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含)以上、且2022年产值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3万元一次性激励资金。

3.对2021年报送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含)以上、且2022年产值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激励资金。

申报条件

1.本地注册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且申报产值已入统;

2.2021年报送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含)以上、且2022年产值同比增长10%(含)、15%(含)、20%(含)以上的企业;

3.无拖欠税费、社保费、农民工工资,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方式

刘鹏 028-83873251

02
政策依据
1. 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住经济基本盘政策措施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住建局审查→统计局审查→财政局

04
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2
建筑业产值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盖章确认
3
入统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
4
建筑业企业产值报送奖励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下载

本文转载自彭州市,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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