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021〕42-14-01-打造园艺博览、农旅研学等新型消费场景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8-31 至 2022-11-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注册在温江区内的市场主体。
支持标准

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给予1万元/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条件

新打造的景观化基地面积达10亩以上,花店业态消费场景达500平方米以上。

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咨询电话:82668765

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温委办发〔2021〕42号)第十四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温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修订) 奖补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前店后厂项目建设方案;
申请人自备
必备
3
项目完工后自查总结;
申请人自备
必备
4
项目建设前后对比图片资料4组以上;
申请人自备
必备
5
项目用地流转合同或村组用地证明;
申请人自备
必备
6
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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