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10-09 至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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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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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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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温江区的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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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按单户企业贷款损失本金的30%,给予银行机构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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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银行机构在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间,对区内中小微企业开展延期、展期、无还本续贷等金融纾困行动,在向区财政局(区金融局)报备后,发生不良贷款且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后贷款本金仍有损失,可就损失部分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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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1.区财政局(区金融局),金融服务中心:028-82744716 2.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266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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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温府发〔2022〕25号)第一条第(三)项。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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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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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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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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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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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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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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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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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清单(原件扫描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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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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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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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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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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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款企业征信报告、贷款合同、履约凭证(原件扫描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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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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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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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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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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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展期、无还本续贷等佐证材料(原件扫描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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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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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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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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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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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证明(原件扫描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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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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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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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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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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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扫描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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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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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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