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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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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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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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用人单位作为认定主体,对在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进行自主认定后,直接举荐为金牛区 D 类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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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纳入我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分层分类享受区级相关政策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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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 登记注册地、税收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金牛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符合金牛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公司。重点企业条件标准为上一年度地方经济贡献 2000 万元以上;高成长型企业条件标准为纳入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库;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条件标准为近 5 年纳入成都市认定的新签约引进重大项目、招优引专项目和金牛区认定的区级重大项目。 2. 企业自主认定举荐的人才,需政治素质过硬,属于企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经营管理人才或技术骨干人才,从事专业工作且业绩突出,全职在企业工作或每年在企业工作累计 6 个月以上。 3. 企业自主认定举荐名额为: (1)每个重点企业举荐名额累计不超过 10 个,其中:年度地 方经济贡献 1 亿元以上的企业举荐名额不超过 10 个,年度地方 经济贡献 5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举荐名额不超过 8 个,年度地方 经济贡献 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举荐名额不超过 5 个。 (2)每个高成长型企业举荐名额累计不超过 10 个,其中:行业领军企业或独角兽企业举荐名额不超过 10 个,准独角兽企业 举荐名额不超过 8 个,种子企业举荐名额不超过 5 个。 (3)每个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公司举荐名额累计不超过 5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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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人才科 唐文波:028-87705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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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填写材料并上传附件→街道或功能区审核→相关部门审核(重点企业:由区经信局、区商务局或区文体旅局审核;高成长型企业:由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审核;新引进重大产业化项目:由区投促局审核)→区委人才办复核→公示→区委人才办出具认定文件,完结。
1. 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自证,若申报材料作假,申报程序即刻终止。
2. 申请人自备类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 对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法违纪等情况的,取消人才资格。
4. 已认定的人才符合更高类别标准的,可申请更高类别认定;已认定的人才因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等情况不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纳入我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数据库。
5. 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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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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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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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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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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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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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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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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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荐对象身份证明、工作合同、个税或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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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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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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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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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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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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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或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公司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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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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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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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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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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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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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认定举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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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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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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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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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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