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1-对新引进落户项目的投运奖励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0-04-13 至 2020-07-31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且财务结算、税收解缴关系和统计报表关系均在温江区内,从事医学、医药、医疗领域研发创新、生产加工、检验检测等领域企业或机构。
支持标准

1、按项目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比例连续5年给予奖励,其中前两年按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50%给予奖励。

2、经成都医学城建设指挥部认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前5年按项目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100%给予奖励。

申报条件

与区政府或成都医学城(科技园)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新引进企业,或是区内已投产运营的企业新增投资部分新建项目,上述项目达到投资协议约定要求。

联系方式

1、成都市温江区投资促进局,咨询电话:82632092

2、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1、《成都市温江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17〕67号)第四条。

2、《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1号)第十四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3
项目投资协议,新增投资项目同时附经区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备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4
提供企业上一年度在温江区缴纳税款的税收解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5
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说明(模板见“项目详情-资料下载”)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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