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021〕42-01-03-支持规模发展水稻种植的市场主体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1-09 至 2022-12-31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支持标准

按1000元/亩给予最高50万元的土地流转费用补助。

申报条件

当年在温江区内进行规模化种植水稻 100 亩以上。

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生产科:028-82766307

区政务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温委办〔2021〕42号)第一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土地流转合同(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3
土地流转费用支付凭证;
申请人自备
必备
4
同点位前中后对比照片;
申请人自备
必备
5
村(社区)公示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备
6
生产记录档案;
申请人自备
必备
7
诚信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0)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176-2829-501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usiness@hc-xk.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节假日休息

添加微信
添加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